各会员、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单位:
2009年,广西水产畜牧业协会全体会员、理事会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单位在自治区各级政府的领导下,各自取得了优异的成绩,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,为我区水产畜牧行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!
为了协会工作的发展,更好地服务行业,请各会员单位及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单位按规定交纳2009年度会费,会费标准:会员单位300元/年;理事单位600元/年;常务理事单位1000元/年;副会长单位1500-2000元/年。请各单位按桂渔牧协字〔2009〕33号文《关于交纳2009年度会费的通知》办理。2008年度未交的请补交。按协会规定,凡2年不交会费的单位,视作自行退会处理,不再享受《广西水产畜牧信息》报等资料赠送和南方畜牧水产网的互动宣传活动。
特此通知
二○○九年十二月十五日